Q&A-2

Q:李太太結婚七年來除了剛結婚前一.二年生活較平順外,之後李先生因生意失敗常借酒焦愁 常常無故毆打太太,以致李太太不得不提出離婚之要求,但李先生不同意李太太該怎麼辦?

A:離婚的種類有兩種,一種是雙方合意的兩願離婚即<協議離婚>,依法只要雙方在書面上簽字,有二人以下証人並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生效,並不需要上法院打官司.如果男女雙方有一方要離婚但另一方不願離婚的話,只好向法院起訴請求<判決離婚>.在本案中李先生動不動就毆打李太太,如果李太太決定離婚但李先生不肯簽協議離婚書的話,那麼李太太就應該開始蒐集証 據,每次被毆打後應立即去公立醫院驗傷,另外找証人(親友或小孩即可)只要証據齊全,一般法院都准離婚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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